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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學生工作處 日期:2024-09-14 人氣:6668
湖南交通工程學院文件
湘交院學〔2024〕142號
湖南交通工程學院關于
認真做好2024年度國家勵志獎學金
國家助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二級學院、各班級:
根據(jù)《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于印發(f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9〕19號)、《教育部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的通知》(教財函〔2019〕105號)、湖南省教育廳文件《關于印發(fā)〈湖南省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的通知》(湘教發(fā)〔2012〕67號)、湖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高校學生資助管理的通知》(湘學助〔2022〕17號)和《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湘學助〔2024〕30號)等文件精神,2024年省教育廳共下達我校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名額441個,獎勵標準為每人5000元,合計貳佰壹拾萬伍千元整(¥220.5萬元);國家助學金評審名額3042個(本科2647個,專科395個),其中一等助學金1204名、二等助學金340名、三等助學金1498名。國家一等助學金標準為每人4400元,國家二等助學金標準為每人3300元,國家三等助學金標準為每人2200元。國家助學金合計總金額為:玖佰玖拾玖萬肆仟陸佰元整(¥971.52萬元)。為切實做好我校2024年度的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評審工作,經(jīng)學校研究,現(xiàn)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組織機構
1.成立學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負責全面指導評審工作,研究決定評審工作的相關重大事項,批準評審委員會提交的國家獎助學金評審意見。
組 長:余孟輝
副組長:漆在林、肖四喜
成 員:劉小英、鄧 麗、羅 斐、何美生、趙榮華、
劉忠明、劉敏芝
2.設立學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
負責具體評審工作,向評審領導小組提出國家獎助學金評審意見。評審委員會依照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國家獎助學金評選材料進行審查,并提出評審意見。
主 任:余孟輝
副主任:漆在林
成 員:劉小英、何嘉政、陳文蓉、何立權、徐邵陽、
趙孝鍶、賀益文、何 李,各二級學院團總支書記、
各二級學院學生會主席。
3.成立國家獎助學金評選、評審督查工作組
全程監(jiān)督、檢查國家獎助學金評審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
組 長:劉 毅
副組長:陳燕飛
監(jiān)督電話:13507349138
監(jiān)督郵箱:jtgczzzx@163.com,各班設立意見箱。
4.各二級學院成立國家獎助學金評選、評審小組
負責人為各二級學院黨總支書記,成員為學生工作干事、輔導員代表、二級學院團總支干部代表,人數(shù)為7人;各二級學院成立督查小組,負責人為各二級學院院長,成員為教學工作干事、教師代表和二級學院學生會干部代表,人數(shù)為7人。
5.各班成立國家獎助學金評選、評審小組
負責人為本班級班長,成員為本班級學生干部、學生代表,人數(shù)為5人;各班成立督查小組,負責人為本班級團支部書記,成員為本班級團干部、團員代表,人數(shù)為5人。
二、評選對象和評選條件
(一)國家勵志獎學金
參評對象:湖南交通工程學院在校在籍統(tǒng)招全日制本??贫昙壱陨希ê昙墸W生。
同一學年內(nèi),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
參評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
3.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
4.誠實守信,道德品質(zhì)優(yōu)良;
5.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yōu)秀;
6.家庭經(jīng)濟困難,生活儉樸。
除基本申請條件外,還應到具備條件:
(1)積極要求進步,進取心強,在學習、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則,起模范帶頭作用;
(2)年度學生素質(zhì)發(fā)展綜合測評中基本素質(zhì)測評達到合格及以上。
(3)學習認真刻苦,成績優(yōu)異,學業(yè)成績在班級前20%以內(nèi),且在參評學年中,所有參考科目均無補考科目。
(4)家庭經(jīng)濟困難并已通過學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認定的學生。
(5)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校級及以上優(yōu)秀學生優(yōu)先參評。
(二)國家助學金
根據(jù)湖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高校學生資助管理的通知》(湘學助〔2022〕17號)文件規(guī)定,各普通高校要嚴格按照財政部等四部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學生資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財辦教〔2021〕72號)和湖南省教育廳等八部門印發(fā)的《湖南省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認定實施辦法》(湘教發(fā)〔2019〕30號)有關要求,在落實助困性國家資助政策時,向特殊困難群體傾斜。對原建檔立卡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救助供養(yǎng)學生、孤兒、烈士子女、家庭經(jīng)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建檔立卡困難職工子女等特殊困難群體要重點予以保障,并給予較高檔次(標準)資助。同時,對防止返貧動態(tài)監(jiān)測中“邊緣易致貧戶”“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xiàn)嚴重困難戶”家庭的學生予以關注,一旦出現(xiàn)困難要及時將其納入資助范圍。各普通高校要通過校內(nèi)資助、社會資助、設立勤工助學崗位等途徑,做好重點保障人群的兜底保障工作,確保"應助盡助”。
1.參評對象:湖南交通工程學院在校在籍統(tǒng)招全日制本專科學生。
2.參評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
3.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
4.誠實守信,道德品質(zhì)優(yōu)良;
5.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6.家庭經(jīng)濟困難,生活儉樸。
7.參評學年度綜合測評成績在60分以上(含60分)。
8.家庭經(jīng)濟困難并已通過學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認定的學生。
國家助學金按家庭經(jīng)濟困難程度排序:一是特別困難學生,二是困難學生,三是一般困難學生。
注:2023-2024學年度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2024-2025學年度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三、評選辦法
1.廣泛宣傳。學校召開2024年國家獎助學金評選、評審會議。各二級學院、各班級都要召開相關學習動員會。組織學習相關文件、學校評選要求。評審辦公室根據(jù)上級評選、評審文件精神,組織開展評選、評審活動,鼓勵學生努力學習,奮發(fā)向上,報效祖國。
2.班級評選。各班級根據(jù)評選要求,經(jīng)本人申請,民主推薦符合條件的學生,由班級評選、評審小組和督查小組組織全班同學對申請參加評選的學生進行公開評選,評選結果在班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上報各二級學院。
3.二級學院評選。各二級學院由評選、評審小組和督查小組對各班上報的初選名單進行初核初審,確定初選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經(jīng)各院獎助學金評選評審小組和督查小組成員簽名,并加蓋二級學院公章后報學校評審工作辦公室。
4.校評審委員會審核。一是資助中心負責對各二級學院上報的初審人員資格進行審核;二是教務處和二級學院負責對學生成績進行審核;三是學生處負責對學生綜合素質(zhì)方面進行審核,并進行初評審,提請督查工作組審查,評選、評審結果上報學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
5.學校審核。學校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和督查工作組負責對各二級學院上報的人員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報學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審定,并將審定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上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四、國家獎助學金評選原則
1.學校國家獎學金助學金評審工作必須在“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yōu)”的原則下進行,各二級學院獎助學金評審小組成員、參評班級輔導員必須與學校簽定《湖南交通工程學院2024年度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工作廉政責任狀》,嚴禁任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或工作之便徇私舞弊、接受學生的宴請或索取財物。
2.獲資助的學生必須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無違紀違規(guī)行為,誠實守信、愛護學校、尊敬師長、團結同學,道德品質(zhì)高尚。
3.獲資助學生在校期間必須學習刻苦、成績優(yōu)異、生活儉樸,積極參加各項公益活動回報社會、回報學校。
4.所有獲資助學生獲得的獎助學金嚴禁用于請吃請喝、請客送禮和進行奢侈性消費。如發(fā)現(xiàn)有此類情況者,學校將取消其受獎受助資格,并追回全部獎助學金和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5.在獎助學金評審過程中,獲得過國家級、省級獎勵且家庭經(jīng)濟情況特別困難的學生在同等條件下可優(yōu)先考慮。
6.督查小組成員應全程參與整個國家獎助學金評選評審過程,對在評選評審過程中出現(xiàn)的違紀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和處理。
7.評審委員會成員和參加評審工作的工作人員,在審查評審獎學金助學金時,必須秉持“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認真評選和評審,如發(fā)現(xiàn)有第1條、第4條之現(xiàn)象,學校將追究評審委員會和相關人員的責任,情節(jié)嚴重者將給予全校通報、降薪、降級、調(diào)崗,直至開除處分。
五、評審工作安排
根據(jù)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上報省教育廳時間,我校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助學金評審工作時間安排如下:
(一)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工作時間安排
1.9月14日召開學校2024年國家勵志獎學金工作會議。
2.9月15日-30日,符合國家勵志獎學金參評條件的學生做好申請準備工作。
3.10月8日-16日,各二級學院分別召開各班級評選、評審小組和督查小組會議,進行公開評審,班級評選、評審小組和督查小組組織全班同學對申請參加評選的學生進行公開評選,評選結果在班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上報各二級學院。
4.10月17日-25日,各二級學院評選、評審小組和督查小組進行評審審核,并在院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上報學校評選、評審辦公室。
5.10月28日,學校評選、評審辦公室進行評審審核,審核結果上報學校評審委員會。
6.10月29日,學校評審委員會和督查組集中評審,報學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審批。
7.10月31日—11月7日,在全校公示評審結果,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數(shù)據(jù)輸入系統(tǒng)。
8.11月9日評審結果上報省資助中心。
(二)國家助學金評審工作時間安排
1.9月14日,召開學校2024年國家助學金工作會議
2.9月15日-30日,符合國家助學金參評條件的學生做好申請準備工作。
3.10月8日-16日,各二級學院分別召開各班級評選、評審小組和督查小組會議,進行公開評審,班級評選、評審小組和督查小組組織全班同學對申請參加評選的學生進行公開評選,評選結果在班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上報各二級學院。
4.10月17日—25日,各二級學院評選、評審小組和督查小組進行評審審核,并在院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上報學校評選、評審辦公室。
5.10月28日,學校評選、評審辦公室進行評審審核,審核結果上報學校評審委員會。
6.10月29日,學校評審委員會和督查組集中評審,報學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審批。
7.10月31日—11月7日,在全校公示評審結果,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數(shù)據(jù)輸入系統(tǒng)。
8.11月9日評審結果上報省資助中心。
各院(系)務必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按要求報送評審材料,以免影響學校獎助學金評審進度。
六、報送材料及具體要求
(一)國家勵志獎學金
1.報送材料
(1)各院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情況報告一份,主要內(nèi)容包括:評審依據(jù)、評審程序、分配名額、公示和評審結果等情況。
(2)推薦參評學生的《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每人一份及《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表》一份。
2.具體要求
(1)《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不得更改表格的內(nèi)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推薦理由、院(系)意見欄及簽名之處,必須由相關負責人親手簽寫。學生的申請理由、推薦理由、院(系)意見的填寫時間和高校意見的填寫時間相差必須大于公示天數(shù)(如:學生申請時間9月10日、院(系)意見時間9月12日(請照實填寫,要考慮到院(系)評選是需要時間的,不可能班級一推薦,院(系)就同意通過)。其他表格內(nèi)容必須使用電腦錄入、不允許手寫、不得涂改或出現(xiàn)空白項(如該項無內(nèi)容,請使用斜杠標明),每人一份一頁?!秶覄钪惊剬W金申請審批表》分別按照院(系)《高等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的姓名順序裝訂上報。推薦參評國家勵志獎學金學生的其他申報材料由院(系)審核保存,不用上報。
(2)《高等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需同時報送電子表格。其中國家勵志獎學金建議名單表務必按照院(系)審核排序。
(3)國家勵志獎學金必須于規(guī)定時間內(nèi)在湖南省智慧資助服務平臺中完成審核上報。系統(tǒng)導入模版各院(系)需安排專人輸機上報,認真核對信息。
(二)國家助學金
1.報送材料
(1)院(系)國家助學金評審情況報告一份,主要內(nèi)容包括:評審依據(jù)、評審程序、分配名額、公示和評審結果等情況。
(2)推薦參評學生的《本??粕鷩抑鷮W金申請表》及《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獲資助學生名單表》。
2.具體要求
(1)根據(jù)省資助管理中心文件要求,對原建檔立卡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救助供養(yǎng)學生、孤兒、烈士子女、家庭經(jīng)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建檔立卡困難職工子女等特殊困難群體要重點予以保障,并給予較高檔次(標準)資助。同時,對防止返貧動態(tài)監(jiān)測中“邊緣易致貧戶”“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xiàn)嚴重困難戶”家庭的學生予以關注,一旦出現(xiàn)困難要及時將其納入資助范圍。
(2)申請表的順序必須按照《受助學生備檔表》的姓名順序上報。需要報送電子表格和紙質(zhì)表,并且院系蓋章。
(3)國家助學金必須于規(guī)定時間內(nèi)在湖南省智慧資助服務平臺中完成審核上報。系統(tǒng)導入模版各院需安排專人輸機上報,認真核對信息。
因省資助系統(tǒng)輸機前,必須把申報助學金的學生信息導入系統(tǒng)中的貧困生數(shù)據(jù)庫才能導進助學金名單。所以,請院系輸機前,先按照省資助系統(tǒng)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信息導入模版導入貧困生數(shù)據(jù)(國家勵志獎學金輸機也與此操作一樣)。過期取消名額。
七、名額分配
根據(jù)省教育廳下達的我校2024年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評審名額和各二級學院全日制學籍在校學生人數(shù),根據(jù)學生實際情況按比例分配到各級學院,具體分配詳見附件。
附件1.湖南交通工程學院2024年國家獎助學金名額分配表
附件2.湖南交通工程學院2024年國家獎助學金評選評審工作操作流程
湖南交通工程學院
2024年9月14日
抄 報:福生董事長、治亞校長、文君書記,劉杰副董事長
抄 送:文武常務副校長、孟輝副校長、良貴書記、紀委劉毅書記,其他校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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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交通工程學院黨政辦公室 2024年9月14日印發(fā)
(共印38份,PDF電子稿發(fā)給各班級)
附件1.
2024年國家獎助學金名額分配表
獎項
學院 | 國 家 獎 學 金 | 國家勵志獎學金 | 一等助學金 | 二等助學金 | 三等助學金 | ||||||||
本 科 | 專 科 | 合 計 | 本 科 | 專 科 | 合 計 | 本 科 | 專 科 | 合 計 | 本 科 | 專 科 | 合 計 | ||
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 | 5 | 91 | 14 | 105 | |||||||||
醫(yī)學技術與護理學院 | 2 | 53 | 12 | 65 | |||||||||
機電工程 學院 | 2 | 48 | 6 | 54 | |||||||||
交通運輸 工程學院 | 3 | 60 | 14 | 74 | |||||||||
經(jīng)濟管理 學院 | 3 | 62 | 7 | 69 | |||||||||
人文與藝術 學院 | 3 | 74 | 0 | 74 | |||||||||
合 計 | 18 | 388 | 53 | 441 | |||||||||
附件2.
2024年國家獎助學金評選評審工作操作流程
學校召開主題動員會 各學院召開動員會 各班級召開動員會 憑相關困難證明材料(鎮(zhèn)政府以上的)向班級評選小組提出個人申請 申請人在班級上說明申請理由 班級評選小組進行評選 將評選結果提交班級監(jiān)察小組審查 班級公示(時間三天) 將公示結果經(jīng)評選小組組長、評選監(jiān)督組組長簽字后報二級學院評審領導小組對資格進行審查并組織評審將結果提交二級學院評審監(jiān)督小組審查 二級學院公示(時間五天)
將公示結果(書記簽字,院長簽字并蓋上二級學院公章) 上報學校評審辦公室 相關部門審核(①資助中心負責對資格進行審核;②教務處負責對學生成績進行審核;③學生處負責對學生綜合素質(zhì)方面進行審核) 召開學校評審委員會進行初評初審將初評初審結果報學校評審監(jiān)督組進行審核 將評審結果報校評委員會審定 將審定結果報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將結果予以公示五天 將公示結果上報省資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