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驗(上機)前應認真預習,掌握實驗目的、原理、步驟和要求等,寫出預習報告。凡沒有預習者,一律不得參加實驗。
二、學生要按預定時間進行實驗,不得遲到或早退。遲到者,不得進行本次實驗,該次實驗成績以零分計。因故不能做實驗者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xù)。缺做實驗必須予以補做,否則,不得參加該門實驗課或相應理論課程考核。
三、首次到實驗室上課前,必須參加有關安全教育及儀器設備操作教育,并必須通過相應的應知、應會考核,否則不能進行實驗操作。
四、進入實驗室要著裝整潔、保持安靜,不得喧嘩和打鬧,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拋紙屑雜物,要保持實驗室和儀器設備的整齊清潔。
五、嚴格遵守實驗室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的指導。對不服從指導,經教育無效者,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有權停止其實驗。
六、實驗時必須遵守操作規(guī)程,不得亂動亂用儀器設備,凡因亂動用或違反操作規(guī)程而造成儀器設備損壞者要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賠償和處理。
七、實驗中,如發(fā)現(xiàn)儀器異?;蛟O備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或停止實驗,并及時報告指導教師。
八、認真實驗,如實記錄各項數(shù)據(jù),積極分析思考,不得抄襲他組實驗記錄。實驗數(shù)據(jù)原始記錄須經指導教師簽字審查。實驗失敗或數(shù)據(jù)誤差超限時,應按要求重做。按指導教師要求及時認真完成實驗報告,不合格者要重寫。
九、愛護儀器設備,節(jié)約實驗材料、藥品。未經許可不得動用與本實驗無關的儀器設備及其它物品,不準將實驗室的任何物品帶出室外,違者要追究其責任。借出物品必須辦理登記手續(xù)。
十、要提高警惕,防火、防盜、防毒、防事故,確保國家財產和人身的安全。
十一、實驗完畢,應按規(guī)定進行儀器設備的清洗、保養(yǎng)、整理復原,關好水、電、氣源與門窗,經教師認可后,方能離開實驗室。
湖南交通工程學院
2014年9月1日